单采血浆站是采集供应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血浆的单位。单采血浆站由血液制品生产单位设置,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单采血浆活动。
根据《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九条 设置单采血浆站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采供血机构设置规划、单采血浆站设置规划以及《单采血浆站基本标准》要求的条件;
(二)具有与所采集原料血浆相适应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所采集原料血浆相适应的场所及卫生环境;
(四)具有识别供血浆者的身份识别系统;
(五)具有与所采集原料血浆相适应的单采血浆机械及其他设施;
(六)具有对所采集原料血浆进行质量检验的技术人员以及必要的仪器设备;
(七)符合国家生物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扩展资料:
《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 单采血浆站采集原料血浆应当遵循自愿和知情同意的原则。
对需要进行特殊免疫的供血浆者,应当告知特殊免疫的意义、作用、方法、步骤和不良反应,征得供血浆者本人书面同意后,方可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进行免疫。免疫情况和不良反应处理应当详细记录。
第二十九条 单采血浆站在每次采集血浆前,必须将供血浆者持有的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供血浆证》与计算机档案管理内容进行核实,确认无误的,方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健康检查和血样化验;对检查、化验合格的,按照有关技术操作标准和程序采集血浆,并详细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
单采血浆站,专门从事单采血浆。 近十年来,随着我国血液制品生产量的逐步增加,各地相继设置了大量单采血浆站,采集原料血浆,保证了血液制品生产用原料。
应设有血源管理、体格检查、检验、质量控制、单采血浆、消毒供应、冷藏运输等科室。各单采血浆站可视具体情况设定,但必须保留相应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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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配备
(一)职工总数不少于15人。国家认定资格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卫生技术人员不低于职工总数的70%,其中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称者比例不低于卫技人员总数的30%。
(二)任职要求
1、站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专业培训合格,熟悉单采血浆站业务,有一定管理经验,能胜任本职工作。
2、质量控制和检验科负责人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专业培训合格,熟悉本职业务,能胜任本职工作。
3、检验、质控、采浆、血源管理、消毒供应等技术岗位工作人员至少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以上学历,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的上岗前培训,考试合格。
4、专职体检医师为经注册的是临床执业医师担任。
是给血液制品生产企业提供原料的,不属于无偿献血范畴。单采浆站基本都改制给企业了,而且很多是私企。国家为了解决一些贫困地区农民的生计,就在这些地方设单采浆站,让农民成为供浆员,既帮补他们的生计,也能提供血浆作原料生产血液制品。供浆属于卖浆范畴,也就是卖血。
国家设立单采血浆站受制于不是为了解决贫困地区农民的生计!是为了血液制品实现自给自足,不再受制于美帝国主义,是中国最重要的战略储备物质,直接关系到中国的血液安全,疫苗安全,病人安全,更不是卖浆或卖血!这个最佳答案简直就是在卖国!强烈鄙视无知充当内行。
你们那在什么地方?请把地址写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