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足额缴纳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从法条上看,股份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在关于出资不足的情况下,其他股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的规定不同,从中,可以看出,该规定是对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的保护。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外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