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的主要工作职能是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律宣传和法学教育。具体地说:管理监狱、劳教,指导公证、律师、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人民调解、释解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治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宣传、依法治理工作,组织实施司法考试等。(县以下司法局没有管理监狱、劳教、司法考试工作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