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居住权问题!

2025-01-06 13: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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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居住权,是指特定的公民在自己依法占有的房屋内因居住和生活而享有的并排斥他人非法干涉的使用房屋的权利。

居住权具有以下的法律特征:

第一、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房屋的公民。

第二、居住权的客体只限于房屋。如出租人的房屋。

第三、居住权属于一种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四、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第五、居住权的取得应办理登记手续,并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居住权的取得

居住权的设定主要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

第一、依合同而取得居住权。如承租人依租赁合同而取得对出租的房屋的居住权。

第二、直接依法律的规定取得居住权。如未成年子女对其父母的房屋享有居住权。

第三、依遗嘱等法律行为取得居住权。房屋所有权人可通过设立遗嘱的方式为他人设定居住权。

第四、因取得时效的经过取得居住权。

以居住权起诉可能比较难。
只能从遗嘱入手,显然是遗产分割出现纠纷(详细634381502法学生Thrill)

回答2:

很同情你的遭遇,可是这种情况你也只能选择搬走了。
你的所谓居住权在物权法上不存在,也就是说你的请求时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的。所以你只能从继承法上来打这官司,但是你姥爷的遗嘱只是说给你妈妈一份,而不是说给你们居住权,而且就算是给你们居住权,对方也可以给一定的赔偿给你们,然后让你们搬出去。不好意思,我回答有点残酷,但是事实,你与其想着打官司,不如赶紧找地方搬吧

回答3:

居住权是不能与房屋所有权相比的,不能以有居住权为由对抗所有权。
你们如果与居住权来起诉没有胜诉的可能。如果以遗嘱的效力来起诉还好一点,但胜诉可能也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