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时,受益人不全到场可以吗?

2024-12-19 15:4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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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以死亡为保险标的寿险合同如在被保险人生前未指定受益人,则视为法定,其意义是如被保险人死亡则按照《继承法》规定,保险赔偿金作为遗产继承。通常情况是:有遗嘱按照医嘱继承,无遗嘱第一顺序继承人先发生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在递交理赔申请是应同时提交《继承权公证书》或者《继承权协议书》,其内容是确定继承人身份和继承份额。您所述的情况分两种:一、继承人之一无法到场签字或者到公证处公证;二、继承人之一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三、继承人毫不知情。第一种情况保险公司可以到现场确认是否属于继承人的真实意图。第二种情况包括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不具自主意识的成人(例如痴呆、植物人、昏迷期间),这种情况保险公司认可其应得的平均份额,但可以由其监护人代为领取,在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情况下,与保险公司签订带领取协议。第三种情况是保险公司绝对不能接受的,因为一旦保险公司错误支付,其他法定继承人可以通过诉讼渠道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自己应得的份额,从而造成重复支付。
其实保险公司也是规避风险而并非介入家庭问题。你如果要求独立领取保险金,除非向保险公司出具他人放弃继承的文件,或者由您担保向其他继承人分配保险金的文件。这种文件一般由公证机关确认,此外国家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村委会也可以证明和担保。

回答2:

没有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是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走继承程序的,也就是其父母和妻子均有继承份额,因此为了防止妻子独吞保险金,保险公司是要求其父母知道且提出请求的,所以还是告知的好

回答3:

要所有法定受益人的证件和签字,手续齐了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