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证办理的时候,拿着你们的各种证件(身份证,结婚证,合同发票之类的),要求写你的名字就可以了,不需要特别手续。如果写你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理论上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即使不写你老公的名字也是共同的。
但是如果,你想说的是,想要这个房子是属于你的婚前财产,那么需要呆着你们的户口本,上面有你父母的那种,让这个房子写你爸爸的名字,办理产权,然后让爸爸办理过户,说明赠送给你,这样,就是结婚赠予,赠给你一个人的,而不是夫妻,这样,这个房子就是你自己的了~~
完全不用担心,就算房产证上没有你名字,财产也有你一半(应为将来房产证的发放日期肯定在你结婚证日期的后面)。
保护好你的《结婚证》和未来的《房产证》,不写你名字也罢!!
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是根据购房合同上签定的购房人来认定的。但在商品房竣工之前,合同签定双方可到市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合同增、减名手续(限于直系亲属);若商品房竣工后,产权证只能按购房合同签定的购房人登记产权人。
所以你需要先办理产权,然后再过户,赠与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