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教师职业需要哪些条件?

本人非师范专业毕业的
2024-11-26 22:34:00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教师资格是国家对专门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人员最基本的要求。它规定着从事教师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条件。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许可制度。世界上许多国家对教师的资格标准都有严格的规定,不少国家建立了教师许可证制度或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教师职业要求如下:
  一、热爱学校和事业,工作尽心尽责。
  学校是我家,发展靠大家。关心国内外大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政策水平。关注国家和本地区的教育动态。积极参加教研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研究活动,不断提高自身的科学文化素质,提高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参与课改及研究性学习课程的探索与实践,努力掌握现代化的教育方法和教学手段。热爱学校,人人都要具备:“把每件小事做好”的态度,“自强不息,追求卓越”的精神,“同舟共济”的合作,“教育即是服务”的意识。
  二、注重师德修养,维护教师形象。
  遵守国家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守时守信,不因己误人,不因私误公。凡是要学生做到的教师首先要做到,在校内教学、交流中,必须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应在学生面前表现出朴素、整洁、端庄和高雅的形象和气质。严格遵守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严禁上课迟到、早退、拖堂、不假外出;不得随意调课,在整个教学过程中杜绝教学事故(如旷课、无教案上课、师生冲突、知识错误等)的发生。与家长或其他人交流时,不得诋毁同事。
  三、实施素质教育,关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等各项改革,更新教育观念,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人才观,增强实施素质教育的自觉性,坚守高尚情操,言传身教并重。
  1、平等对待学生,尊重理解家长。对学生以身作则,宽严相济;对家长友善相处,主动联络,切忌正面冲突。教学用语充满亲和力、幽默感、激励性、启发性。严禁使用挖苦、讽刺语言,严禁打击学生(或家长)的自尊心、自信心,造成师生情绪对立,破坏教和学的氛围。
  2、以发展的眼光看学生,在课堂提问、作业评定、考卷批阅、评语撰写、家庭访问等教育教学工作中,对学生作出客观、全面和公正的评价,并注意激励性的导向。要研究学生、研究学法,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3、爱护学生,与学生平等相处,尊重学生的人格,真正落实“把学生当作自己的孩子来待”,设身处地为家长着想,细心周到为学生服务。不得进行体罚与变相体罚。必须注意教育教学要严而有格,爱而有度,既反对高高在上威严地苛责学生,也反对为追求高满意率而放松原则的放任自流。
  4、发扬研究精神,给学生因人制宜地提供“营养式”教育(学生需要什么补什么)。主动帮助、关爱后进生,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多关心、多辅导,为他们树立信心、让孩子们在心里认同、喜欢、感动,并针对知识补缺补差;对基础较好的学生要实施培优措施,让他们“吃得饱”,“吃得好”,“上得去”。
  5、应鼓励和提倡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创造能力,支持和指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
  6、关注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及时发现问题,适时提供心理辅导。
  四、治学治教严谨,坚持终身学习
  刻苦钻研业务,认真备课,精心设计教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指导学生全面、系统、准确地掌握所学的知识。虚心向校内、校外同行学习,不断提高自己教育教学水平。鼓励教师认真阅读教学刊物,多上网了解教育信息,注重研究学生,善于因材施教,提高课堂效率,不得以挤占学生过多休息时间或牺牲其它科目为前提,单科独进,提倡优化作业和训练,注重实效和全局。
  五、遵守职业道德,确保廉洁自律
  主动与家长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家长的支持和配合,接待家长热情有礼,不训斥、指责家长。无论家长社会地位、经济地位、文化程度如何,一视同仁,不因位高而仰视,不因职低而轻慢。在与家长的交往中,严禁收受有价证券和现金,不得收受家长贵重礼品,不得利用家长权利为个人谋取私利和方便,一般不接受家长宴请,不论上学或放假期间不得接受本校任何年级的学生有偿补课要求,不得在校外兼职,在家校联系中不把自己应承担的教育责任推卸给家长。要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家庭教育思想和方法,形成家庭、学校的教育合力。公私分明,不侵占他人和学校利益,不以个人利益损害学校利益。有子女在校就读,同等管理,不搞特殊化。
  六、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纪律
  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师生权益。依法治校从教,遵从校规校纪。
  1、严禁赌博,工作期间严禁打牌,中午就餐一般不得饮酒。
  2、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教学无关的事(QQ聊天、看电影、网上漫游、戴耳机听音乐、玩游戏、吃零食、看娱乐杂志、聚众侃大山等)。工作期间,教师家属和小孩尽力避免长时间在办公室逗留,有家长来访时,要主动回避。
  3、任何人无非常特殊的情况,在上课期间,不得进教室找老师或学生,不准打扰正常的上课秩序。
  4、不准占用上课时间接待家长、批评学生或做与课堂无关的事。
  5、不准以任何理由让学生擅自离开课堂,不准让学生替自己干私活。
  6、按时参加集会、周一升旗等集体活动,不准擅自离岗、脱岗。
  7、不准擅自停课、调课、延长或缩短课时。
  七、团结合作,发挥群体优势
  树立大局观念,关心集体利益。同事之间,坦诚交往,对持不同意见者宽怀以待,协调相处,不允许当众争吵,更不得有粗暴言行。不搞任何形式的小圈子、小集团。提倡团队合作精神,发挥群体优势。教师之间要团结互助,平等相处,互敬互谅,真正做到“把同事当作自己的亲人来爱”。关心集体,维护学校的荣誉,真正做到“把学校当作自己的家来呆”,讲有利于学校团结、进步、发展的话,做有利于学校团结、进步、发展的事,努力营造团结、协作、和谐向上的人际氛围。与人相处要做到:既不妄自菲薄,也不刚愎自用;既不无视困难,也不放大困难;既不隐瞒成绩,也不虚假浮夸。待人明礼诚信,善于沟通合作,提倡儒雅之风。
  八、改革创新,注重教育教学实效
  虚心学习,不断更新教育理念。开展行之有效的课题研究,开展教学改革。掌握现代信息技术,科学有效地为教育教学服务,适时丰富教学方法。注重过程落实,讲究教学实效。既着眼学生现阶段面临的学年终结考试,更要注重学生终身发展。不照搬照抄他人做法,注意科学取舍,为我所用,找到自己驾轻就熟、学生乐于接受的方法。

回答2:

(一)申请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哪些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具备中国公民身份。
3、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目前为2003年11月5日前未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
4、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的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6)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应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5、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下标准(指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水平)。
6、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经全省统一考试,取得《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合格证书》;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教育教学素质和能力测试,成绩合格。
7、申请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回答3:

教师一般需要具备:

一,教师资格证;

二,普通话过级;

三,相关的专业经验。

现在的教师行业越来越吃香,也越来越难进,有很多兼职的教师人员。

回答4:

当务之急要考一个教师资格证,在有就是看学历了,一个高中大学教师最低要有本科学历,要不然你就要有丰富的执教经验。

回答5:

教师资格证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