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原判形罚已经执行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再审改判无罪的, 作出原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为赔偿义务机关。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的国家赔偿计算规定。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对经人民法院纠正的判刑,单位可以计算连续工龄,但本人未实际到岗上班,故要求补发工资较为困难。
《关于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问题给天津市劳动局的复文》(劳人薪局(1985)第12号)、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单位对错判人员工资如何补发的复函》(劳办薪字(1991)9号)、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企业职工被错判宣告无罪释放后是否应恢复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等有关问题的复函》(劳办发(1997)40号),参照以上,工资是必须补发的,工作也是必须恢复的!
根据我国现在的法律规定,法不具有溯及力。《国家赔偿法》也不具有溯及力。按照题主的描述,题主遭遇的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违法行为(需要赔偿的行为)发生时间为1989年到1991(或者1992)年,而该法律是1995年颁布的。因此其对于发生在之前的违法行为不具有溯及力。虽然改判发生在2008年,可是违法行为已经停止,因此可能没办法得到赔偿或者补偿。
请问个人工资的国家赔偿标准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