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一年多,没签合同,现在要辞职,怎么办?

2024-12-27 23:33:54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都可以,最主要的是你要保存好你的工作证据,包括工资卡,上下班打卡记录等等可以证明你在那里工作过的证据.公司没有与你签劳动合同,他要赔偿你双倍工资,并补偿相关保险.如果现在公司是主动辞你,你还可以得到赔偿金.加班的话也有其他补偿.当然,你要有证据才行!
我建议你找个专业的律师帮你告,那样会比较有把握.首先去劳动仲裁,因为这不花钱.如果直接去法院,得交点钱.

回答2:

1、劳动争议案件只能先仲裁,后起诉。
2、你什么时候告都不影响你要求双倍工资的权利。不过在职告,只会影响你的这份工作能否保住的问题,,你都打算要辞职了,所以,也没什么 影响。
3、从事实用工的第二个月起算双倍工资。你超过一年的话,你跟单位形成了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关系。
你现在要打算告他,可以请一个专业的律师帮你,这样你的权益更加会得到保障。
希望你听进去。
因为我曾经有一个客户,自己仲裁程序差不多走完了(等裁决了),才想到请律师,好多该要的钱自己都没有主张。结果,裁决只支持了少得可怜的请求。
4、象楼上的回答的一样,尽力收集好所有的能证明你在此单位工作的证据,对你非常重要。

成都随缘。

回答3:

公司应在员工入职起一个月内(试用期内也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应从第二个月起支付员工双倍工资。但要注意一年的诉讼时效问题,双倍工资的请求诉讼时效是逐月失效的。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你可以在离职后提出此要求。

回答4:

最好在职时就做好准备 ,双倍工资

回答5:

、公司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属违法行为,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即再补3个月的工资。
2、单位拖欠工资本身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不光可以要回拖欠的工资还将会受到劳动执法部门的处罚。
3、你现在要做的是:
第一,写一份“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主要内容:一是因为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劳动合同;二是不为劳动者办理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劳动者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有关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请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支付三个月的工资,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如数退回收取的押金。并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
“通知”必须让老板签收,他不签就以挂号信或快递的方式送达,确保留下通知送达的证据。
第二,上述通知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不需要老板批准,也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你可以立马走人。如果老板不按通知要求支付相关费用并办理离职手续,这时候你再申请劳动仲裁,据绝对胜算。
4、通过仲裁解决,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5、仲裁时,你可尽量收集一些相关证据,有利于裁定,没有也不要紧,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的规定,劳动纠纷案件举证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到时会责令用人单位出示有关证据,你不用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