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是否允许水泥建筑墓葬

2024-11-29 16: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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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的殡葬制度未对墓地建筑类型作出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管理条例:
第二章 殡葬设施管理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殡葬工作规划和殡葬需要,提出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公墓、殡仪服务站等殡葬设施的数量、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建设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批;建设公墓,经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利用外资建设殡葬设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国务院民政部门审批。
农村为村民设置公益性墓地,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兴建殡葬设施。
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不得对村民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穴用地。
禁止建立或者恢复宗族墓地。
第十条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坟墓: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坟墓,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墓地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或者深埋,不留坟头。
第十一条 严格限制公墓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按照规划允许土葬或者允许埋葬骨灰的,埋葬遗体或者埋葬骨灰的墓穴占地面积和使用年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节约土地、不占耕地的原则规定。
第十二条 殡葬服务单位应当加强对殡葬服务设施的管理,更新、改造陈旧的火化设备,防止污染环境。
殡仪服务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化的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取财物。

回答2:

  1、首先你们那是不是规定都要火葬,不允许土葬?如果是先确认对方有没有违规
  2、般火葬后不允许在耕地中殡葬!他家埋的地方是不是耕地。是否用了棺材?这些都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母亲被打的事:应当先报警、后到医院治疗。报警后公安的出警记录是最好的证据,以后你起诉索赔时要用到。

  报警后,可以申请法医鉴定:如果你母亲构成轻伤,对方不仅要赔偿你母亲的所有损失,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方赖在你家的行为:可以报警由公安制止。

  4、你母亲的损失赔偿问题:与对方协商不成时,可以请公安调解,调解也不成时,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5、至于他家坟墓违规,只能由民政局处理,你无权去告、但有权举报。其实你母亲也应去举报而不是先去惹他们,这样对自己不利,要合法维护权益,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6、不允许。

  7、直接向所在地民政局举报、请求查处。

回答3:

补充回答:
1、你母亲被打的事:应当先报警、后到医院治疗。报警后公安的出警记录是最好的证据,以后你起诉索赔时要用到。

2、报警后,可以申请法医鉴定:如果你母亲构成轻伤,对方不仅要赔偿你母亲的所有损失,还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

3、对方赖在你家的行为:可以报警由公安制止。

4、你母亲的损失赔偿问题:与对方协商不成时,可以请公安调解,调解也不成时,你可以起诉到法院解决。

5、至于他家坟墓违规,只能由民政局处理,你无权去告、但有权举报。其实你母亲也应去举报而不是先去惹他们,这样对自己不利,要合法维护权益,也要注意保护自己。

1、不允许。

2、直接向所在地民政局举报、请求查处。

回答4:

1、首先你们那是不是规定都要火葬,不允许土葬?如果是先确认对方有没有违规
2、一般火葬后不允许在耕地中殡葬!他家埋的地方是不是耕地。是否用了棺材?这些都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

回答5:

是不被允许的。殡葬管理条例》第四条 :人口稠密、耕地较少、交通方便的地区,应当实行火葬;暂不具备条件实行火葬的地区,允许土葬
第十七条:禁止制造、销售封建迷信的丧葬用品。禁止在实行火葬的地区出售棺材等土葬用品。
第二十条 :将应当火化的遗体土葬,或者在公墓和农村的公益性墓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遗体、建造坟墓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