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书面的聘用通知书肯定是对你的一种切实保障。法律规定,《聘用通知书》也是合同的一种。按合同法规定,一旦双方确定了承诺期限,即使一方想撤消,也要得到另一方同意;如果在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就撤消,是一种违约行为,应承担相应责任。所以你有书面的聘用通知书绝对没有坏处!相关法条:《合同法》第19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一)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