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一、A地出租车驻在B地经营的,属驻点经营。A地出租车从A地带客到B地(非核定营运区域),返回时如捎带回B地的旅客,也算异地经营。
二、出租车必须在核定的营运区域内营运,不得异地驻点营运。一般省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或出租车管理办法都有明确规定。如《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驻点经营或异地营运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三、实际操作中,返程捎客现象比较多,这虽然可以提高车辆利用率,但也损害了对方所在地出租车的利益,也属禁止范畴。
不可以。
出租车必须在核定的营运区域内营运,不得异地驻点营运。一般省的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或出租车管理办法都有明确规定。如《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规定,驻点经营或异地营运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三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实际操作中,返程捎客现象比较多,这虽然可以提高车辆利用率,但也损害了对方所在地出租车的利益,也属禁止范畴。
不可以的罚款厉害
出租车异地营运不仅严重扰乱运输市场秩序,而且给社会稳定、城市形象造成极大损害
你在其它城市交纳很低的运营费用,然后去北京干活,那对北京的出租车多不公平啊!!所以是肯定不行的~~
只能是你拉客到北京,然后自己在拉一个回来(前提是不被督查抓到)
出租可以做出发地或是目的地是异地的生意,但出发地目的地都在异地是不行的,楼主想的肯定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