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房屋拆迁的问题

2024-11-24 09:11:3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一般按《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如果能赔偿同等面积的房子,便不可能再赔偿地皮了。
你要以将此规定看一看:http://www.dffy.com/faguixiazai/xzf/200407/20040701201401.htm

回答2:

当然是以安置为主,也就是赔房子。同时也可以按货币的形式赔偿。所以你有选择权的。

回答3:

你要注意看你们地块的安置补偿方案,拆迁前要开听证分的,听证会的内容就是他们对你们的具体安置,看方案里面有没有划地安置,一般情况下是赔房子,也有划地安置的,等你知道方案内容了再说,好吗?

回答4:

先弄清楚,以前属于农村的,那现在是不是已规划进了县城了?
你们也是农村户口,那你们买别人房以前住哪儿?是不是还有其他的宅基地?
这些都会影响现在的补偿.

如果现在已划入县城范畴,那么可以参照城市房屋来拆迁.你是买来的,应扣除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
如果你们没有其它宅基地,那这个房子的地皮应当一起补偿的,如果有其他宅基地,可能只赔房子,地皮则不一定能补偿,但不排除能补偿的可能性.

没有任何手续,只有大队开的证明,怎么能做公证呢?这个公证肯定是违反规定做成的,或者公证的只是形式公证,只是证明你们双方在何时签订了这份买房协议,协议上的签字是双方当事人的亲笔签名或捺印.至于协议内容合不合法,公证没有解决.公证能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就看拆迁人懂不懂\认不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