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存在判决的问题。夫妻一方过世,则另一方就是小孩的惟一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判决确定。如果男方父母不给小孩,可以报警处理,也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归还小孩。
当然,如果小孩的爷爷奶奶发现女方有不适宜当监护人的情况,可以请求法院剥夺她的监护权。
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代理人,也是监护人,承担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夫妻一方因为车祸去世,那孩子的监护权当然由在世的一方继续行使,由在世的一方继续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
不存在由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姥姥姥爷抚养的问题,法院也不会在此情形下做判决。
在法律上,小孩原则上由父母来抚养,即使夫妻一方去世,小孩也应当由另一方来抚养。也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不存在由去世一方的父母来抚养小孩的可能。只有在另一方没有抚养能力或不利于小孩健康成长的情行下,才涉及小孩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抚养的可能性。
针对本案,如果活着的一方不存在没有抚养能力或不利于小孩成长的情形时,小孩就应当归活着的一方抚养。
法定监护人为父母的,作为一方死亡,另一方除非遗弃,抚养权一般是归未死一方的。如作为爷爷和奶奶起诉争夺抚养权,肯定会败诉的。不要担心。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判给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