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在婚后过户给子女,且没有明确表示赠与自己子女的,则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子女,则属于 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前过户给孩子的,则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