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录取原则:1、投档时,对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我校认可考生具备的所有加分项目中最高一项加分,且最高不超过20分。该加分在投档、分专业时均适用。在调阅考生档案时,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对于体检合格、专业服从调剂的考生进档后不退档。
2、山东大学按照进档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除个别省份和招生类型外,专业分配时按照“专业分数级差”原则进行。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第1-2专业志愿级差为2分,第2-3、3-4专业志愿级差为1分,其他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在专业招生规模允许的范围内,学校将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情况适度调整专业招生计划安排。我校在提前批次人才培养试验班招生、山东省综合评价招生专业分配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
3、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A。对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其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2A。报考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的成绩等级须达到2B。在安排专业时,学校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即按照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分数相同时,高考实考分数高者优先录取。若高考实考分数相同,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排序,相关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相关科目理工类为物理,文史类为历史。同等条件下,考生必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录取。必测科目等级相同时,考生辅助投档分高者优先录取。专业老师在线权威答疑 zy.offercom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