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公民涉外继承的处理有哪些?

2025-03-12 17:2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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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国公民遇到的涉外继承,一般有下面两种情况:

遗产在我国境内的如果被继承人是在我国死亡的,我国公民作为在国内的一方继承人,应及时将被继承人死亡的消息通知在国外的继承人,同时,要妥善保管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是在国外死亡的,国内的继承人在得知消息以后,也不要擅自处理遗产。应当由国内的和国外的继承人共同协商分配这些遗产。如果解决不了,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期间,如果当事人以被继承人在外国立的遗嘱为依据要求继承,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遗嘱原件,而且要求这份遗嘱必须事先经过公证证明。遗产分割以后,有的财产要办理过户手续。

遗产在外国。需要我国公民去外国继承我国公民去外国继承遗产,一般应向遗产所在地的遗产管理机关或者法院提出申请,同时交给他们所需要的证件、证明。一般情况下,我国公民去外国继承遗产,可以先在我国的公证机关办理好被继承人死亡证明书、亲属关系证明书或继承权证明书等。这些证明书要事先经有关国家驻我国的使馆认证以后,才能得到对方的承认。如果所去国家和我国订有免除认证协定的,则可以不用办理认证,即可在对方国家使用。如果继承需要在遗产所在国的法院通过诉讼程度解决,我国公民就要拿出自己有继承权的证据和准备好有关证件、证明,才有可能得到当地法院的承认。上述这些事项我国公民均可自己亲自去办;也可委托律师或他人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