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管理,由公安消防部队(武警消防部队)、武警森林部队退出现役,成建制划归应急管理部后组建成立。
应急管理部负责管理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两支国家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相关火灾防范、火灾扑救、抢险救援等工作,设立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分别作为消防救援队伍、森林消防队伍的领导指挥机关。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第五条消防员招录对象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4周岁以下;
(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六)身体和心理健康;
(七)具有良好的品行;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解放军和武警部队退役士兵、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中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优先招录。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26周岁;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应急管理部批准年龄还可以进一步放宽。
第七条消防员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主要从本省级行政区域常住人口中招录,根据需要也可面向其他省份招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
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招聘的消防员是合同制的,如果你被录取将会和你签订合同,最低工作年限不得低于5年,一般是第一年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在工作4年,如果表现优秀,将会和你续签合同,你工作满12年后,和现役军人一样地方政府会给你安排工作。
也不是现役不存在服役一说。就是聘用制合同制,干得好单位就留你,干的不好单位就开除你就这么简单。
不是,应急管理局招聘的消防员,也就是退出兵役制度的消防员一般是30-40岁的10年的期限。
现在是5年了,不能中途推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