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吃包住的工地上工作,吃饭时间因病意外死亡算工伤吗?如何计算赔偿金?求律师权威解答!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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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6 11: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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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算工伤,用人单位不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是工伤,工伤是指职工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或者职业病危害,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是认定工伤的三大要素,职工吃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显然不符合工伤条件,不算工伤。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把一些本来不算工伤的特殊情形,规定为视同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职工包吃包住工地上工作,吃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并非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也是不能认定为视同工伤的。
职工吃饭时间突发疾病死亡,用人单位不存在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按照因病死亡办理。各地职工因病死亡待遇,各地规定不同,建议直接咨询当地人社局。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社部函〔2004〕256号
三、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这里“突发疾病”包括各类疾病。“48小时”的起算时间,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

回答2:

吃饭时间
不是工作时间,不属于工伤,属于自然死亡,只不过死在工地上。是否工伤法律有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