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同意离婚,但女方要求房产过户给小孩,但男方又不同意怎么办

2024-12-30 02:0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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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协议离婚不成,通过诉讼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你好!我是易美玲律师。针对您的问题,实践中我们经常遇到。
关于房产,如果属于婚后夫妻共同购置的房产,应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应予以分割,女方你可以自行处置自己拥有的房产份额(比如要求自己的房屋份额赠与给孩子),但是男方享有的房产份额,只能由男方自行处置。如果房屋没有按揭贷款,你可以将属于你的房屋份额转移登记到孩子名下,但男方名下的份额,如果男方不同意,是无法过户登记给孩子的。
关于离婚,你们夫妻可以协商离婚,但是协议离婚的前提是:1、双方同意离婚;2、关于孩子的抚养权(如孩子未成年)处理好;3、关于共同财产及共同债权债务处理好。
如上述要求无法达成一致的话,就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了。诉讼是非常专业的法律程序,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聘请律师代理。

回答3:

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不同意也没办法。

因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即使经过法院法院有不会把夫妻共同财产,强判决给子女

回答4:

诉讼解决,既然同意离婚就各自谈条件。过户给小孩和过户给女方其实是一样的。过户给小孩还比较麻烦,各种手续都需要小孩和监护人同时到场。

回答5:

双方协议不成,只能通过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