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配偶背着另一方赠予“小三”财物的行为能否被确认无效,答案是肯定的。我国《民法通则》第七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公序良俗原则作为基本的民法原则,在多项民事活动中都应当得到遵循,具体到《婚姻法》中的规定为夫妻之间有相互忠诚和尊重的义务,而婚姻关系中的出轨一方赠予“小三”财物即违反了这一原则洞尘困,因此应被认定为无效。
首先要注意第一个问题,就是诉讼时效。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本类案件当事人应当在知道(前)配偶赠与“小三”财物的次日起,在3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兄此并且起诉日期距离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其次,如果是在婚内起诉离婚时追回,那么另一方在起诉的时候,主张返还的可以是全部的财产,依据为《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婚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是夫妻另一方在婚后主张要求“小三”返还,那么通常情况下仅可主张对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
那么赠纳念予现金的可以要求返还,如果赠予的是房产或车辆,就需要分两种情况来讨论。如果在一开始购买时支付的是全款,通常法院会直接判决返还原物,在操作上也比较容易。而如果是出轨的一方赠予的是房款或车辆的首付款,而“小三”进行了还贷,那么这种财产融合的情况下,再加上银行还贷方面变更产权人的不变,法院假若要求“小三”直接返还房屋,判决的尺度难以把握,操作起来也会有很多困难。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判令返还出资款。
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本类案件当事人应当在知道(前)配偶赠与“小三”财物的次日起,在3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起诉日期距离自祥判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婚内起诉离婚时追回,那么另一方在起诉的时候,主张返还的可以是全部的财产,依老历据为《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婚谨含改内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如果是夫妻另一方在婚后主张要求“小三”返还,那么通常情况下仅可主张对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
如果婚内赠与,你有权要回,那是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他没权利独自支配
不可以,赠给人家的就是人家合法的房产。
可以,夫妻共同财产,丈夫不能想送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