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法条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婚前财产分配方式如下:
1、婚后取得财产,属于共有,夫妻俩一人一半;各自婚前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一方死亡,属于他个人和婚后取得他那一半财产,需办理继承;
2、先看有无遗嘱,有遗嘱,按照遗嘱指定继承人来办理继承手续;无遗嘱,按照死者第一顺位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继承属于死者所有个人财产,三方权益均等。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法条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八条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首先,要区分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而言婚前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在世的夫妻一方先分得一半。
2、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对于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及归去世一方个人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如下:配偶、子女、父母,也即上述三类人平均分配,符合法定情形的,也可以少分或者多分。
3、在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遗嘱分配去世一方的个人财产。
夫妻另一方一半,子女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