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男方出资首付买房,写女方名字,贷款也是女方一个人还,拿房公证也是女方一人。至今未婚。请问,如

2024-11-24 13:0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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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如果是未结婚,那么属于女方财产,打起官司顶多是经济纠纷,最好的结果是,男方属于借款人,房屋所有人为女方。
2.如果是结婚后,那么属于个人出资部分为婚前财产,婚后分期还款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当然,如果双方不主张个人权利的,属于共同所有。

回答2:

是谁的名字就属于谁的,是你的名字就是全部属于你的。

回答3:

房子是你的,但婚后你发生意外,有可能是你老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