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需根据你所服务的公司的性质,分情况对待之:
1、如果你所服务的公司性质属于特殊行业,如加油站,机场,或属危险作业行业,则从员工作业时安全角度出发,公司实施上班期间禁止携带手机属于合理禁令。但公司负有安全、妥善保管员工手机的责任,如在保管期间员工手机灭失,则由公司承担保管不善的赔偿责任;
2、如果你从事的并非1中所列的特殊行业,则建议你可以看一下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有无关于禁止带手机的条款。并且该项制度是否得到公示以及员工的签名确认。
如果没有,企业不允许员工带手机或者对于带手机的员工做出一些处罚,是有违法律规定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解除的,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0、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1、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没有违法,是合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十五条:
公民的个人财产,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哄抢、破坏或者非法查封、扣押、冻结、没收。
如果企业没有非法查封,冻结,查封,这就不代表触犯了国民法,也就不代表违法。
如果公司的规章制度中有关于上班时间不允许使用手机的规定条款,那么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代表着自己已经默认了该条条款,那么上班不允许使用手机也是合理的。
扩展资料:
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解除的,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或《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7、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10、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1、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2、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3、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1、首先这个是合法行为,如果你所服务的公司性质属于特殊行业,如加油站,机场,或属危险作业行业,则从员工作业时安全角度出发,公司实施上班期间禁止携带手机属于合理禁令。但公司负有安全、妥善保管员工手机的责任,如在保管期间员工手机灭失,则由公司承担保管不善的赔偿责任。
2、如果你从事的并非1中所列的特殊行业,则建议你可以看一下企业的规章制度或者员工手册,有无关于禁止带手机的条款。并且该项制度是否得到公示以及员工的签名确认。如果没有,企业不允许员工带手机或者对于带手机的员工做出一些处罚,是有违法律规定的,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非特殊性质的行业、公司、工厂,员工在上班期间不允许带手机属侵权行为。在当今信息时代,手机是一切信息来源的传递工具,如果不能让手机来传递信息,那么我们买手机还有何用?如果因不让员工带手机而误了员工的大事(比如人命关天的事)那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谁来负责?如果公司是怕员工玩手机而误了工作,那么公司可以把制度定的严格一些,比如:发现有的员工在上班期间打游戏(或在看非必要的视频等),可以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开除”,望所有的用人单位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