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国家法律规定,装修作业活动禁止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进行。
法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第四十五条规定,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周末装修,按照法律规定来说,是禁止的。
法律依据有: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
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草案第四十五条规定,
“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
有禁止装修的时间规定。(关注黑体字):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应当限制作业时间,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以减轻、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