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宣威市辖区有28个乡(镇、街道)即宛水街道、西宁街道、双龙街道、虹桥街道、来宾街道、板桥街道、凤凰街道、丰华街道、倘塘镇、田坝镇、羊场镇、格宜镇、龙场镇、海岱镇、落水镇、务德镇、龙潭镇、宝山镇、东山镇、热水镇、得禄乡、普立乡、西泽乡、杨柳乡、双河乡、乐丰乡、文兴乡、阿都乡。
1954年6月30日经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批准,改宣威县为榕峰县,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宣威县。
1994年2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宣威县,改设宣威市(县级市)。
宣威市辖区有28个乡(镇、街道)即宛水街道、西宁街道、双龙街道、虹桥街道、来宾街道、板桥街道、凤凰街道、丰华街道、倘塘镇、田坝镇、羊场镇、格宜镇、龙场镇、海岱镇、落水镇、务德镇、龙潭镇、宝山镇、东山镇、热水镇、得禄乡、普立乡、西泽乡、杨柳乡、双河乡、乐丰乡、文兴乡、阿都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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