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论赛 反方(人为别人活着更快乐)

2024-12-15 00:58:1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为自己”和“为别人”不是绝对的的。
相对来说,在你有能力有条件的情况下,还是为别人活着你才能能从中得到吏大的快乐。比如说袁隆平研究杂交水稻,当然是为了人类(是为别人)最终他不是也得到了最大的快乐吗?
古人云“恻隐之心人皆有之”。“这个恻隐之心”就是人能够替它人着想的一种心态,一种本能。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客观存在,我们的衣食住行那一件事能离得开世人呢(也都是别人)?而我为人人,这就是我们自己应做的了。人间的物质财富精神文明是人类共同创造的,也是提供给人类共同享受的。你要参加到这个创造的行列里来,然后你在享受人间的这些物质文明,你也就心安理得了。
若是一味的为自己,那必然会想到“人不为已,天殊地灭”“人为财死,鸟为食亡”………这些“道理”了,然而这些却是贪污、腐败、盗窃、欺诈产生的思想根源啊。
不少人常常说“我都照顾不了自己,哪有能力帮别人”,但自己不要诅咒自己,要祝福自己,祝福自己是个有能力的人,有能力可以帮助别人的人。
同时为别人活着,没有太多欲望的煎熬,拥有更多的宽容和对自己的祝福。快乐自然也会多一些。
“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山高千仞,无欲则刚。”
不是无私,也不是伟大,为别人活,应该说是“多为别人做点事”这样的表达更好点,的确会给我带来更多的快乐。我也是个自私的人,我不喜欢别人打扰我的私人空间,我不喜欢打乱我的生活规律,原则性太强是我最大的弊病,但是我又是个少事多好的人,所以当外界的客观发展与我相背时,我也不会毅然决然地表示抗议,毕竟万事和为贵,也许是因为我是个中国人,中庸之道已经深深扎入我的思想土壤。

况且我们是人,是一种社会性动物,活在这个社会,需要彼此之间的关心照顾,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再回过来看看这个题目,其实为自己或者为别人活都是一个途径,最终的目的是得到快乐。而并非我们活着的目的是为了自己还是别人,所以无论选择哪种都无可厚非,只是实现快乐的方式不同而已。

选择后者,也许只是一种很大众的想法,众人乐乐,独乐乐,谁乐,罢了。当看到更多的人开心时,也许带给自己内心的是几倍的幸福感。

回答2:

打他们的“快乐”,守自己的“活”。你可以选择一个比较有利的定义来框定快乐。首先我们说是活着,那么就对于生理以及心里上来说这个人是活的!这是本场辩论赛的条件,在这个基础之上我们来谈谈为了别人和为了自己的区别。
我认为作为一个生理和心里两方面都活着的人来说,为自己活着是一个基本条件,也可以说我们在讨论一个正常人的言行举止和心理思想时,他在为了自己活着是前提。那么有了这些铺垫我们再说说为了别人活着。首先我们可以把它理解为是一种善解人意、乐于助人、经常考虑和别人交往时别人的感受,把自己的感受排到第二位(很多例子),那么收获的快乐是在独处时不能收获到的,这就说名独处的快乐是一份,而后者则是自己的快乐加上他人的快乐,当两份快乐与一份相比,孰优孰劣可见分晓。我们说的为了别人活着不是想傀儡一般的神经病,这在开头我已经给好了条件,而快乐我觉得可以是一种幸福感、满足感吧。

回答3:

50分的诱

回答4:

最新新闻事例:
母亲日行10公里只为割肝救子,暴走妈妈割肝救子手术成功

儿子肝硬化生命垂危

陈玉蓉的儿子叶海斌患有先天性肝豆状核病变,肝脏无法排泄体内产生的铜。这种疾病最终会导致铜在体内淤积而死亡。

2005年,叶海斌出现严重肝硬化,需要进行肝移植手术,否则命悬一线。但巨额移植费用让全家人犯难。

去年12月,在外出差的叶海斌再次吐血,生命垂危。陈玉蓉心急如焚,决定割肝救子。
母亲愿供肝 肝脏却不合格:她患有重度脂肪肝。
为完成割肝救子的心愿,陈玉蓉开始了每天暴走10公里的行动。

7个多月里,她走得风雨无阻。为更快达到效果,她每餐只吃半个拳头大的饭团,有时夹块肉送到嘴边又放回碗里。

最后一次体检,陈玉蓉体重从68公斤减到60公斤,重度脂肪肝奇迹般消失。

经过30多名医护人员努力,经历近14小时,割肝救子手术成功完成。

这只是一个普通母亲的伟大母爱!可见让别人能快乐的活着,比享受自己的快乐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