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外地就读的宝鸡户口的学生,是否在宝鸡填中考志愿,有两种情况:
1、在学籍地中考,是在学籍地填中考志愿;
2、回宝鸡中考,是在宝鸡填中考志愿。
二、《宝鸡市考试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规定:
(一)报名条件
1.初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随迁人员子女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公安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陕参加升学考试方案的通知》(陕教考[2012]8号)执行。
5.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⑴职业技术学院、中专、技校、高中、职中的在校生;
⑵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初中在校生;
⑶因触犯刑律被追诉或正在服刑的人员。
(二)报名时间
3月7日至12日,逾期不再办理。3月7日前为资格审查时间,各县区在此时间段内,做好报名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报名方式
全市实行网上报名。
(四)报名办法
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以班级为单位办理报名手续。
外地回宝鸡参加中考的应届毕业生持户口本、就读学校证明材料、就读学校所在地县区教育局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我市户籍的社会青年持户口本、初中毕业证到户籍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
符合报名条件4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在就读学校报名,由学校进行资格审查。非应届毕业生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其毕业初中所在县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办理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