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离婚,在法庭上怎么样说才好?

2024-11-24 20:51:22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若是对方首次起诉离婚,且无确切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对你而言,你只需要一再陈述你们双方感情如何如何好,对方只是一时糊涂气愤而已
这样,法官是不会轻易判决离婚的。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规定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的情况——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回答2:

如果你不想离婚,在法庭上,你要,说出你们的感情并没有破裂,我仍然爱着他,只不过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根本没有原则上的利害冲突,可能都是因为我的脾气不好,我以后可以改,请对方给个机会,

回答3:

第一次起诉的话,就说不想离,问什么都说不想离。第二次的话,说什么都不管用,好好想想财产孩子的事如何达成协议。

回答4:

你在这里说不想离婚,但是又没说清楚你们的离婚原因是什么导致的,是什么原因导致你们上了法庭。你可以跟法官说不想离婚,接受调停。法官一般都会接受的心理调解。毕竟能结婚都是一种缘分,没有华法官会愿意突然拆散你们的。总是你也要反思自己究竟做错了什么,会导致离婚。在这里我不知道对方男人犯什么错。所以你要想清楚你们如果是对方找小三的话,那么就直接离婚了,不要再拖了,这种对你来说是一种痛苦。如果是感情不合的话,那就要好好坐下来谈谈了,毕竟没有事情是不能谈的,他们那是你们之间有什么矛盾,解开了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