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被刑事拘留了.去询问说是有过案底的属多次作案可家人不知道请问那合理吗?

2024-11-24 10: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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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对于派出所的处理结果不满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1.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2. 刑事拘留:

    《刑事诉讼法》第80条:有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3. 多次作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9条第2款、《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25条第3款规定,对于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其中一次作案能达到立案标准或者多次作案累计达到立案标准,都可以认定为“多次作案”。

回答2:

如果是远亲,这是极有可能。而如果是生活在一起的亲人,毫不知情就不太合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