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全责,保险有第三者和不计免赔。伤者是65老人。左手轻微骨折,住院一个月,医药费都是我垫

2024-12-21 16: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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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个是狮子大开口啊。
你和保险公司沟通一下,保险公司有经验能对他上诉的东西进行分析。
精神费,轻微骨折,可给可不给,看当地法院判决惯例,给也是意思一下1-2000以内。
误工费,住院一个月,休养按1-2个月,三个月,按当地年均收入计算一下,65岁老人家,一线城市估计也就在1万左右,三、四线的话,估计5000以内。

营养费跟精神费一样。
财产损失,让对方提供购物发票,提供物品价值佐证。

回答2:

营养费是要给,误工就没了,65已经退休年龄。财产按照损坏东西原价赔偿。有一定的精神赔偿。,你做得很好,你有保险,上法院他也只是和保险公司打,基本与你没有多大关系,现在人,是这样没有、懂文化传统的人基本都过世了。

回答3:

你好只要是伤者投保就属于保险公司所承担的范围内。醉驾等存在过错是保险公司抗辩事由 在保险额度内应当赔偿。

回答4:

敲诈了,打官司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