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法代
法律在德国,德国作为一个新兴的资本主义国家,在19世纪70年代出现了快速集中,生产和资本的1873年经济危机之后卡特尔粗放式发展,一些经济领域由一个或控制两个垄断,比如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的钢铁产业卡特尔联盟垄断了98%的全国钢铁产量。更重要的是,政府在社会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声明卡特尔法的支持已经成为了德国法的标志之一。 1910推出了采矿法,支持卡特尔的钾,钾矿企业进入抑制被认为是限制手段,是原来的法律,法律对自由的在不经意间破坏了资本主义的秩序,这是经济规律的产生的垄断。
原因围绕经济和社会思想的垄断日新月异的变化,德国民族主义的霸权也不是没有重视维护市场机制的作用。它于1896年在世界上第一个“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除了时间框架和一些民法和知识产权法,通过对商业行为的竞争,具体的立法方式的发展违背了诚实信用的原则,是指采取民事,行政和刑事调整。
随后对生产同类商品或紧扣生产的全面实施之合资企业从生产到销售出现垄断托斯拉形式,托管企业托思香格里拉管理参与合并的其他企业,形成垄断。非陀撕拉会员企业在市场上的价格无法与他们竞争,中小企业纷纷倒闭。只有托思拉美国钢铁公司,这被吞并和统治企业有700多家,这导致了严重的社会矛盾,使学者和政界人士认为,作为美国建国的私人自由企业的理念受到了威胁,自由市场体系处于危险之中,必须尽快改变这种局面。
鉴于此,联邦制定了“州际商务法”于1887年,并于1890年顺利通过了参议员约翰?谢尔曼的“保护不受非法限制与垄断反对该法案的贸易和商业。” ,简称“谢尔曼法”。后者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被认为是现代反垄断法的母亲,这表明美国政府愿意采取行政干预,以纠正自由放任的缺点。该法认为,任何行为合同托斯拉或其他形式的联合垄断和限制贸易是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刑事制裁。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
发展造成了社会生活的一场深刻变革,义无反顾地私有制,因为有回报的,当然这是经济规律的根本原因的社会性质后,人类社会达到巅峰,不幸的是,伴随着从调整进行了极端的措施所带来的利益,却成了法直接通过移动一个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