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中介抄走了房产证号和身份证号,有没有危险

2025-03-06 17:33:0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没有危险顶多会出现纠纷。

购房者需要准备的材料:

①《商品房预售合同》;

② 面积补差协议(现房的话,无此协议);

③联机备案表原件(现房的话,无联机备案表) ;

④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等);

⑤婚姻证明

未婚:2015年开始不再需要提供单身证明,但本人户口本的婚姻状况栏应注明“未婚”字样;

已婚:夫妻双方结婚证;离异为离婚证或法院民事调解书;

丧偶:配偶死亡证明及本人户口本婚姻状况注明“丧偶”字样;

⑥契税完税证明(如开发商代收代缴无需提供);

⑦ 专项维修资金收据(如开发商代收代缴无需提供);

⑧户口本复印件。

扩展资料:

开发商会将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会进行统一处理,处理结束后,不动产登记中心会通知开发商领证。

一般来讲,自入住之日起180天(现房)-730天(期房)内,可拿到房本。由于房屋的类型不同、开发商的办理速度不同 ,办理期限以实际情况为准。

(注:如果是贷款买房,房本办理完成后不一定会发到自己手里,有些银行会将房本留在银行内,有些则没有要求;如果是全款买房,房本办好后,开发商会统一邮寄。)         

另外,自2015年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正式施行,不再颁发《房屋所有权证》,统一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房产证

回答2:

有一定的风险

房产中介这么做也是走一个流程,毕竟房产中介也要发布房产信息,要对下家负责,要去房产中心查询你的房子是否涉嫌违法,房产所有权是否清楚,是否有纠纷等问题。

但是不可能知道房产中介是否会把房产信息和身份信息售卖给他人以获取利益。

一旦个人信息遭到泄露有可能被人利用,来获取利益,影响到个人的征信。

这样的话房产中介就构成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扩展资料:

【刑法条文】(根据刑法修正案七第七条第一款修改)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这个条文的罪名于2009年2月28日通过并同日颁布

新修订的刑法修正案九将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修改为:“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认定要件:

①主体资格适格;

②犯罪对象属于本单位在履行职权或公共服务职能中依法收集的个人信息;

③客观上实施了出售或非法提供行为;

④违反国家规定;

⑤情节严重;

⑥行为人主观上故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回答3:

不用担心这个流程走的很正常的
因为做为中介来说也要对他的下家,也就是买房者负责
他们也需要到房地长交易中心去拉一下产调的!对你这套房子的权属做个了解的
这样,他们才会帮你挂牌买卖

回答4:

只能核对一下信息,对房东没有什么影响。这是对买方也是一个保障,没事的,这么多人都是走这样的程序,不能凭房产证号和身份证号就把别人的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他们要那些东西应该是签了一般委托或者独家委托。房产证不是那么好冒充的。

回答5:

  1. 没有危险顶多会出现纠纷。

  2. 比如中介在卖方不知情的前提下进行挂牌公示,以后房屋没有在挂牌这家中介出售需要他们撤销挂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