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疏议·资贼》规定:“非家庭成员,但属五服之内,具有亲属伦常关系的成员之间窃盗财产,构成犯罪;应在普通盗窃罪法定刑罚基础上减等处罚。”这反映出唐朝封建法律儒家化的发展趋势。
唐代的法律以《唐律疏议》为代表,形成了礼法统一的法律体系。其中制定的十恶、六杀、六脏等罪行以及五刑的惩罚原则为后世所沿用,对唐以后朝代的法律制度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对中国现在的法律体系也有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