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能报,但是今年报的话不是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去的,相应的一些应届生的待遇也就不能享受了。明年去的话就可以,但是要考虑年龄不要超过24岁!10年的话6月份有个预征你可以报,也可以10月底直接报。
你只能明年五月报名了
今年的报名已经在昨天截止了
一、征兵任务分配。以各县(市、区)人口数量为基础,兼顾各县(市、区)经济、文化发展状况和人口素质等情况,本着兵役负担相对合理的原则确定。
二、征兵对象和范围
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科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学校2009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边境地区,征集乡镇非农业户口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放宽的具体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其他条件具备的地区,可视情取消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征集女青年,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和2009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学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2010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且尽量征集2009年入学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驻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统一参加户口所在县(市、区)征兵的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应优先批准入伍;其他部队干部子女的征集,也可按此原则办理。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要适当提高少数民族青年征集的比例。有台湾省籍人口和归侨、侨眷的地区,应尽可能征集一些台湾省籍和归侨、侨眷青年入伍。
三、征集年龄
男青年为2009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高职(专科)毕业生为当年年满18至23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24岁。
四、征集条件
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03年9月1日公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五、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09年12月1日,新兵的年龄一律从12月1日算起。
六、征集时间
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征集,12月10日开始起运新兵,12月31日前运送完毕。
七、征兵经费
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政绩新兵所需的经费,由(市、区)人民政府予以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