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十分清楚,我国在60~70年代,远洋货轮均携带有轻武器(56式半自动步枪,56式冲锋枪,个别的还带有56式班用轻机枪十分罕见稀少),防止海盗等突发因素袭击,但因靠岸次数多,每次靠岸均需向靠岸国上交武器登记备案,脸后返还手续麻烦,加之我们的船很少被抢,国际法严禁商船、民用飞机携带武器,或者是伪装成别的东西,所以我们逐步取消了各远洋轮船的轻武器配备。
国际法对于商船携带武器有相当严格的规定,就是凡是商船携带武器(含轻武器)一律按军用船只对待!所以,很遗憾我们不能给商船配备武器!要不世界上强国都派军舰护航???他们的商船没有配备武器,轻武器都没有。守法的良民,要不也不用派军舰护航。但是......运送军火的船例外。有人又说了,乌克兰的军火船不也被劫持了嘛。乌克兰的船上是什么?T-72坦克和火箭助推器(RPG系列),那对于高速运动的海盗来说无用啊.........
因为国际法不让带啊,你如果带着武器其他国家也不会让你入境的
这是国际法不允许的,如果这样做的话那和海盗有什么区别呢?要带武器的话必须有联合国的批准才行
带着武器那叫入侵
即使是藏着也叫偷运军火。在国际没有达成共识之前,这是不可能的。
况且船员是要回国的,难道回国了,也带着枪支四处乱跑啊 造成新的安全问题怎么办
精神上支持楼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