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用证下的出口,只能由受益人报关,使用受益人的核销单,只有这样,才有可能正常结算外汇货款。
办理出口业务必须在领取了外汇核销单之后,才能够实际操作出口,没有核销单是无法办理出口的,并不是什么额度的问题。
主要问题是两家的货装在一个柜里,那么报关时就只能由其中一家去报关,用它的报关单和核销单。虽然你的客户的钱可以不用汇进另一家公司,但在政府面前不存在你的公司,你也就没有报关单和核销单了。没有这两样东西无法结汇,也就是银行无法把客户的美元转成人民币给你。
不知道你说的额度是什么,难道是你们还没有美元对公帐户?
你们自己去商务局办理进出口经营登记手续,然后到海关商检以及外汇管理局办理相应手续就行了,现在不需要什么进出口经营权,只需要办理上面的相应手续就可以进出口了。
重新报关!
否则后果很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