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有配偶而与A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显然已经构成重婚罪。
A是否构成重婚罪要看其在主观上是否明确知晓B有配偶,如果知道则构成重婚罪,否则不构成。
a明知的话构成重婚。
首先要证明b还在婚姻存续期间(这个很好证明,去民政局调取资料就可以)
其次要证明a和b是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这个是关键)
只要能证明两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材料,不管什么证据都可以,比如双方共同生活地点周围群众的证词,他们的朋友、熟人的证人证言,双方父母的证言,两人拍的结婚照,两人所生孩子的相关出生以及其他证明,双方所生小孩的所在医院地址名称,孩子对他们的称呼,居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开具双方同居的证明,双方亲昵暧昧照片,包括可能在参加孩子家长会、买房或租房时在外人面前介绍这是我的妻子(丈夫)之类的证词。
A知道B有配偶。仍和B以夫妻名义生活在一起,A和B构成重婚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重婚罪是公诉案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关的线索材料,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追究其刑事责任。
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重婚事实,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由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能证明重婚事实的证据材料都可以,比如所周围邻居、居委会的证人证言、能反映其重婚事实的录音、录像、相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罪 毋庸置疑。。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