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医保报销的最高限额是多少?

2024-12-21 06: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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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居民医保:门诊费报销额增至90元
  此前,一个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标准为100元及以下的报销30%。新政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提高到300元及以下的费用报销30%,将居民医保门诊费报销额度提高到每人每年90元。
  新政还规定,居民医保基金对参保居民起付标准以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住院费报销比例调整为: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由50%提高到60%,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由65%提高到70%,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级医疗机构和惠民医院住院的比例不变,仍为80%;职工医保报销比例在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比例分别为86%、89%、92%。
职工医保:最高报销额增至20万
  新政提高了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前,武汉市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为10万元,按照要求,居民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将提高到11万元。
  此前,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为10万元,新政将职工医保年度最高报销额调整到20万元。
  新政提出,由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基金和参保人按现行的大额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分担10万元到20万元的住院费,超过20万元继续执行现行的城镇职工大额医疗保险政策。武汉市人社局医保处负责人解释,这意味着住院10万元到20万元,个人支付4%,超过20万元的部分,个人支付2%。
住院分娩:最高报销700元
  新政将居民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报销范围,参保居民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用与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合并计算,执行居民医保门诊报销规定。

  新政规定,普通门诊医疗费提高到300元及以下的费用报销30%,门诊产前检查医疗费最高也可报销90元。
  具体到参保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住院分娩医疗费用,包括顺产、助娩产和剖宫产,由居民医保基金最高按每次700元的标准支付。

回答2:

武汉职工住院报销比例基本医疗保险起付标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4万,按照医院等级和费用分段,医保基金按不同比例支付。一、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10万以内,医保基金比例分别为:1、社区、一级医院基金对在职职工可报销92%,对退休职工可报销93.6%;2、二级医院基金对在职职工可报销89%,对退休职工可报销91.2%;3、三级医院基金对在职职工可报销86%,对退休职工可报销88.8%;4、享受低保待遇的残疾人,统筹基金支付比例提高2%;二、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10—20万,医保基金支付96%;三、年度累计基本医疗保险内费用在20—24万,医保基金支付98%;四、使用属于医保范围类的乙类药品或诊疗项目,先由个人自付10%,余额由医保基金按以上比例支付。

回答3:

30万。

基本医疗费,最高限额以前是4.5万,才发文调整为10万,超过部分基本医疗费用进入武汉大额医疗保险,年度最高30万。

回答4:

最高不超过3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