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民房拆迁补偿和户口人数无关,拆迁补偿和合法面积认定有关。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下:
《苏州市姑苏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暂行办法》
第二十三条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被征收房屋的性质分类、用途认定、合法面积认定、计户规则,租赁房屋、落实政策房屋的补偿,基本居住需求保障,安置房过渡期限等规定由姑苏区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二十四条 区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实行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化管理,推行补偿协议的网上签约。
扩展资料:
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也可以看出,城市房屋的征收补偿的依据主要是房屋自身的价值,跟户口是没有关系的。
国务院于2011年1月21日发布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后,该条例便成为城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主要依据。其中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参考资料来源: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州市姑苏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暂行办法
建议咨询当地征收部门,有的地方是按户口所有人补偿,有的地方是按房子的面积补偿,
有的,安置房没人30平米,其他补偿也是按人的
当然有关系了 ,每人30平方,独生子女加30
不一定,看什么地方,如果是老城区的原城镇居民!户口多少和拆迁的钱一点关系没有,但分配住房的时候是可能会考虑到人口而增加面积。
如果是郊区或者有农田的地方,就会和户口密切相关了,有的是按照人均土地分钱的。
举例说明:
石路如果拆迁,只算面积,给你钱;分配住房是按照面积补贴,如果人均不足苏州平均住房标准面积,会补足。
通安如果拆迁,就和户口人数相关了。具体不太清楚分法,但人越多,补偿越多,和户数多少有关,苏州不是好多地方拆迁,家里就开始离婚,就多户出来了,就是这个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