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让懂法律的朋友写份婚前协议书

2024-11-26 21:46:07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协议内容你自己不是已经列出了吗?只是,有些内容违法:即使男女双方签字了也无效;有些内容约定不清,可能将来会有麻烦。

2、协议只要双方签字后即有法律效力,不需要公证即有效;但如果协议内容违反法律规定,即使是签字了也无效。

3、你的条件:
(1)第1条中:可以约定结婚后女方不承担男方的婚前债务、婚后以男方个人名义所欠债务(至于男方家人的债务,不用说也找不上你),但说不承担任何“义务和责任”无效,女方应当承担的对家庭的义务和责任必须承担,约定女方不承担也无效。

如果你所说的“义务和债务”是指男方的欠债的话,就有些重复了。
(2)第3条中,婚外情的约定不明,是指与婚外异性有密切交往还是指有性关系?需要明确。

4、另外,做为一个女人,我觉得你这条件太苛刻,他能心甘情愿的接受?

回答2:

说真的, 就您的这些个条件 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貌似海了去了。
如果把婚前协议书理解为一种特殊合同的话, 那您这里边的无效条款多了。。。 就算公正过 也无效。。。 就算你起诉到法院 法院也不会支持你的。
简单点一下吧 1 2 3 4 5 8 这些个条款 就是现在签了 将来出现问题 一个合同内容显失公平 就可以把这些全部否了。
另外 你协议书的第5条和第8条 已经涉及违宪, 属于当然无效的条款 法律上没有约束力。所以。。。
还有那个第11条 一不具备可操作性 二显失公平 这样的合同 没意义的。
恩 简单的说 作为一个有良知的法律人 劝你一句 能在一起 就好好过 不能在一起 没必要结婚 你这个样子定这些协议书 且不说法律效力如何 就算他签了。 你觉得 他心里会舒服? 影响感情的。
希望你慎重考虑
PS :男人真在乎你的时候 这协议你敢写 他就敢签 但是 他一旦真不在乎你了,你老人家写的这些东西 他还真不在乎 我也是男人 我很了解男人的心理
就算你老人家写的这些东西全部合法有效 OK 我真因为这些限制烦您了 我努力赚钱 把钱赔给您老人家 可以了不? 两个人的婚姻 不是一份简单的协议就能约束的。 所以 千万别想着用这些东西来保护你的爱情 这东西 带来的 只能是对双方的伤害 希望你认真考虑我的话

回答3:

 婚前协议书仅供参考;
  第一章 夫妻间生活守则
  第一条 婚后不与家公家婆同住。
  第二条 丈夫不得向妻子说谎。
  1. 不论谎话是善意或恶意,均不被接纳。
  2. 丈夫对妻子不得有任何隐瞒,所讲的必需是事实之部份或全部。
  第三条 家务分工夫负担:________妻负担:________
  (一)采买日常用品 (二)煮饭 (三)洗碗(四)倒垃圾 (五)清洁、整理家务 (六)房屋之修缮(七)喂乳 (八)换尿布 (九)接送子女上下学(十)其它
  夫妻应互相协助其方之家务工作

  第四条 家庭生活费
  立约人同意婚后因日常生活中食、衣、住、行、育、乐、医疗所生费用及子女扶养费由:
  □ 夫负担全部
  □ 妻负担全部
  □ 夫妻双方各分担二分之一。
  □ 夫妻双方依经济能力及家事劳务状况比例分担,夫负担____,妻负担____。
  □ 其它:
  每月每人之家庭费用不得低于当地平均国民消费支出或人民币____元(每年按物价指数调整)。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另行协议。

  第二章 夫妻财产制
  第一条 立约人同意婚后之夫妻财产制为:
  □法定财产制,由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自己财产
  □约定财产制:
  □分别财产制,结人不结财。
  □一般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任之。
  □所得共同财产制、财产管理权由____任之。
  立约人并同意于婚后就约定财产制前往管辖法院登记处办理登记,以产生对抗第三人之效力。

  第二条 自由处分金(零用金)
  立约人同意婚后扣除前开家庭生活费后,由:
  □夫每月提供人民币____元供妻自由处分。
  □妻每月提供人民币____元供夫自由处分。
  如因任一方婚后经济状况显著变更者,得按比例增减自由处分金,并得另行协议。第三条 一切以妻子的工作为重,丈夫不得干涉妻子的工作,或做出任何影响妻子工作的举动。

  第三章 丈夫个人守则
  第一条 不得出入色情场所。
  1. 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场所。
  2. 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有关场所经过、出入或逗留。

  第二条 不可沉迷赌博。
  1. 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赌博。
  第三条 不可服食违禁药物。
  第四条 不可摄取过量酒精。
  第五条 不得与妻子或家人以外的异性有过分、及不必要之亲昵举动。
  1. "是否必要″、"过份″或" 亲昵″之定义由妻子介定。
  第六条 不可做出伤害妻子的行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伤害″之定义以妻子的感觉为依归。

  第七条 不可触犯任何法例。
  第八条 不可相约顺友第九条 不可违反婚前协议书的内容。
  第四章 夫妻间相处细节
  第一条 丈夫需要定时向妻子报告行踪。
  第二条 丈夫在任何时刻,均不能与妻子失去联络。
  A. 任何借口,例如没有带电话、电话冇电…之类原因,皆不被接纳。
  第三条 丈夫不能探问或提及妻子的工作内容。
  第四条 丈夫不能企图或意图影响妻子的观点意见、以及对事物的看法。
  第五条 若夫妻间对事物持有不同意见,以妻子的意见为最后依归。
  第六条 丈夫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为重。
  第七条 丈夫需关心爱护妻子。
  第八条 丈夫有责任了解妻子之喜好,并应尽其所能满足妻子的要求。
  第九条 丈夫应尊重妻子意愿,不可勉强妻子做任何非自愿去做的事。
  第十条 不可在家发脾气,更不能在孩子面前发生争执。

  立约人承诺婚后互负贞操、忠诚义务,绝对不发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违反者,应给付他方精神上损害人民币____元。
  第十一条 特约事项:
  立约人:男方:____女方:____
  立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回答4:

你好,你写的还可以,建议你把开头写上甲乙各方,然后下面就用甲乙来代替,这样比较清晰。

回答5:

建议委托律师代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