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交警部门非要下交通事故认定书。这样合理吗?
答:这不是“是不是合理”的问题,而是“是不是合法”的问题。
交警的做法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法定的责任和义务。
楼主说“我现在连字都签不了”,这就奇怪了,在这里的提问是别人帮楼主敲出来的吗?
2、如果我不签字交警部门能吧对方的车放了吗?
答:交警是否“放车”,和楼主一点关系度没有。
交警“放车”之前,根本用不着楼主签什么字。
3、责任怎么划分?是三七分吗?
答:根据楼主的叙述以及相关法律,不可能是三七分。
应该是:楼主全责!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在经过没有红绿灯和通行标志的路口时,必须“停车了望,优先让右侧道路来车通行”。
楼主没有让右侧道路来车通行,因此发生事故,楼主要对事故负全责。
4、我应该怎么办?
答:好好养病,认真治疗。
等待交管部门的事故认定书。
按照认定书的认定,赔偿对方的一切损失。
5、已经知道对方找人
答:根据楼主叙述的事故情况,对方根本就不用找人,楼主就要负全责。
我想,对方找人的目的可能是怕楼主不赔偿吧?
6、我的诊断证明还没有出来,能算调查清楚吗?
答:交管部门进行的调查,是道路交通事故本身的调查,和楼主的诊断书根本就没有关系!
下认定书很正常,有人受伤必须报警,认定逃逸的话就是全责,这个事情建议找律师,现在就找,交警认定不合理申请复议,不要相信什么私了,在这里问问用处不到,找个律师效果好很多,钱也花不了很多!
也就是说对方违章行驶?那就请律师吧!如果你确定自己没有走错路,那就可以走法律程序了。律师会告诉呢怎么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