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何就分居期间抚养孩子要求补偿?

2024-11-24 01:2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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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关于敬吵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但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亮卜侍给另一方。因此,分居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仍为共同财产。

  分居期间,夫妻双方自然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分居期间,若一方单方面履行了抚养孩子的义务,而在离婚时,要求中一方补偿已支付的抚养费,法院往往难以支持。因为一方抚养孩子的费用,本身也是夫妻共同财产。虽然从感情弊罩上让带孩子一方难以接受,但法律规定即是如此。

回答2:

1.首先从个人角度来讲,与这样的人怎么能维持了6年的婚姻呢,为何不是一开始就离婚呢?分居四年多了,跟离婚又有什么区别呢?
2.从法律角度来讲胡碧,您可以向法院要求赔偿。但是您得负责举证,以证明你们分居的事实、抚养孩子的支出等等。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芦塌,如果对方反口,法院也无法认定对方是否对抚养孩子支付了抚养费裤哗举。

回答3:

女方可以以男方未尽到抚养义务要求抚养费,这种情况下孩子判给女方,男方应该支付更多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