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给学校一份的,而且这东西本来就是三联单的,怎么只有一式两份呢?
我们国家的规矩,每个人都是有档案的,一直伴随着你,存在于你所在的单位,现在当前你的单位就是学校了,而到时候你毕业,你的关系,也就是档案自然要到公司里,这就有个转接的过程,尤其是国企,档案这种东西很重要。
你签了协议,就是一个单位到单位的转接证明,它将在你毕业的一刻生效。
而且还有一个问题,你现在的单位是学校,在你没工作,没进入社会的时候,某种意义上讲,学校就是你的监护人,对外,学校是你的担保,为什么协议是三方,就是这个原因,这个时候,应该能体现出,学校作为背后的作用。
所以要一份给你的学校,应届在校生找工作,不仅仅是你和公司之间的关系,和社会应聘不一样
等你工作报到得时候就知道了,还有一个什么工作派遣证,面上的意思就好像我们还是计划式的被派往某地一样,实际上,都是作为你曾经是某个学校的学生的一个证明
你这个意向书,有法律效力吗?有的话,就是协议书,没有的话,那么给学校又有什么用呢?还有,是公司提到给学校一份,那不就是当协议书吗!
所谓字不是随便签的,签了就是有作用的,上面我说了不少,也有其他两个人的意思也都表达了,学校在这中间所起的作用,而且是一定起了作用,这就是要给学校一份的原因。那你要觉得仅仅是“意向”而已,学校那里无关紧要,我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反正我觉得这个东西要是具有法律效力,就一定要有学校的参与,就是这样
就业协议书是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制订的全国统一的规范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一种法律合同,一般应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方提出解约,须征得另两方同意,并须交纳违约金。
是要交一份给学校,我们毕业的时候就那样,没有什么问题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学校一般都为毕业生准备有就业协议书,它一般就是一式三份的,企业一份、个人一份、学校一份。给学校一份是让学校作见证人,如果有人想毁约,会有第三方见证。此外,学校拿一份是方便他们统计学校的就业率。
只要你没有毁约的打算,那就没有任何问题。如果想毁约,那么事情就比较麻烦了,主要是学校拿到那一份后就会把你划到已确定就业单位的那一类别中,然后将你的报到证、组织关系转入地、档案转入地全部弄成那家单位,你要是想把它们再改一遍,那些麻烦的手续能把你累个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