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算不算证据

对方给我发出的和解协议我没有签
2024-12-03 04:14:4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没有签(我就理解你没有回复)那肯定是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那肯定无法作为履行的依据了。

回答2:

根据我的理解,电子邮件可以做为证据。对于这类电子邮件,如果你没有回复,则认为是拒绝,或者为了保险,你可以回复一封电子邮件,在回复的时候点上保存邮件的选项。
这样一来,即使有了纠纷,你也很有利的。

回答3:

广东胡律师: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实施以来,的确有某些案例成功说明电子邮件作为证据是可行的,但是手机短信要成为证据,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定:

1、此电子邮件必须真实的反映案件事实、电子邮件的内容应当未曾受到过任何删改;

2、此电子邮件必须是案件涉及的两个特定用户之间在特定的时间发生的通信行为;

3、引电子邮件是否是应当程序合法(指证据的来源、收集过程或提取方法须符合法律的规定)、形式合法、主体合法(主要针对人证而言)
(1)电子邮件证据是否是客观真实的存在;
(2)电子邮件证据收集的主体、时间、地点、过程、对象等是否合法;
(3)电子邮件证据是否被他人非法输入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