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担心,用人单位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
1、该文件内容有悖劳动法律,提供工作服(可能是为了公司整体形象发的高档衣服,就像提供给员工高档的办公桌椅一样)是用人单位为该员工提供的劳动保护条件,类似劳保用品一样折旧费员工承担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用人单位只能是收回该衣服;
2、退一步,该文件在形式上也不能成立,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必须公示,否则不能适用!
3、法理就足以应付用人单位这种行为!
不给,坚决不能给!原则问题不能让步!工作服本来就是作为一个单位的形象的一种标志,是正规化公司必须给企业员工配备的最基本的装备。假若,连给员工免费提供一套合适的工作服的话,这样的企业,是永远不会在市场上出头的一天的。毕竟,员工是用来为自己效力的,“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抠门的企业领导者,永远也不可能得到有斗志的并且甘心卖命奉献的员工!
所以,不要给!一定不能给!
工作服是单位供给 并不是员工要求 他们得全部承包 就算员工退休也最多收回服装 自然没有折旧费
小弟才14 不太懂
说一下 要是我的话 直接无视单位存在
抓住不知情这一死理
让他们折腾去 顶多多被他们烦几次
老板想钱想疯了,在那一条老板这么做也站不住脚啊!
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看来你老板病的不轻
纯粹是无稽之谈,那还要收你工作场地占用费,厕所使用费....等一切费用。估计你要回家拿钱给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