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收款”账户用途:
核算企业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包括各种赔款、罚款、备用金、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等
“其他应收款”是企业除销货款以外其他应当收回的款项,其主要内容包括:
(1)应收的各种赔款。如因职工失职造成一定损失而应向该职工收取的赔款,或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2)应收的各种罚款。
(3)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暂付的押金。
(4)备用金,如暂付给企业有关部门和个人周转使用的款项等。
(5)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的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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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中所包括的内容是相当繁杂的。
在实际生活中,由于一些企业内部管理不严,其他应收款长期得不到清理,致使其他应收款金额巨大,这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其他应付款主要核算(1)应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租金,(2)职工未按期领取的工资,(3)存入保证金(如收入包装物押金等)(4)应付,暂收所属单位,个人的款项,(5)其他应付,暂收款项.
其他应付款属于负债科目。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其他应付款属于负债科目,其他应收款属于资产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