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会拒绝赔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三责险
第四条 发生意外事故时,驾驶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未依法取得驾驶证、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肯定不赔,保险公司的条款里有明确规定;“无驾驶证,驾驶证失效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期间”是免除责任。
交强险可以对三者人员伤亡因抢救产生的费用进行垫付,必须是抢救,并会对你进行追偿。
其他险种不会赔付的。
违反了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在上海的话,就完蛋了……
你这种情况不是帮人家找借口吗,肯定不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