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陈仓区、渭滨区、凤县属陕西省二类地区标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580元/月。
2017年陕西省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8元/小时;二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5.8元/小时;三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8元/小时;四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3.8元/小时。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从2017年5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