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 仲裁费用及律师费是否又要重交等的问题

2025-01-08 12:52:1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如果真的撤销仲裁裁决:只是撤销、不一定是“发回重审”,因为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协议仲裁、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2、“是否算重新开始,又要重新交一次仲裁费,律师费吗?”:是。

  3、“当时跟律师签的代理协议,代理执行程序6万块钱,现不能执行,可以退回吗?”:
  (1)一般情况下可以退回,但如果你们的代理合同中约定不能退回的,想退很难。
  (2)而且,你这案子除非不再打,否则的话,不管将来是重新仲裁、还是另行起诉,都还有一个判决或仲裁裁决需要执行的问题,这笔代理费不要回将来一样可以起作用。

  4、“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明白“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是什么意思?“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说对方可以走法陆院途径,不走仲裁程序了?”
  (1)意思是:当事人可以重新再协商进行仲裁,如果都同意再次进行仲裁的,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指定仲裁委重新仲裁。
  双方当事人也可以不再仲裁、直接到法院起诉。
  (2)如果对方不想再仲裁了:对方有权直接到法院起诉了。因为你们的原仲裁协议已经仲裁过了,如果再想仲裁,需要双方重新协商一致都同意仲裁、达成新的仲裁协议才行,对方如果不同意再仲裁,可以直接起诉。

  5、没办法,诉讼是很累人的。如果你还想仲裁,只能再找对方协商,如果对方不同意仲裁,你只能到法院起诉解决了。
  其实诉讼对你并不一定就不利:撤销裁决的理由只是程序违法,只要你证据充分,在诉讼中也不会不利,只是又要拖一段时间而已。

回答2:

1、是否算重新开始,又要重新交一次仲裁费,律师费吗?
:有可能。
2、当时跟律师签的代理协议,代理执行程序6万块钱,现不能执行,可以退回吗?
:继续执行。
3、“裁决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或者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就该纠纷可以根据双方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不明白“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是什么意思?
“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是否说对方可以走法陆院途径,不走仲裁程序了?
:是。
可起诉解决。

回答3:

1、仲裁裁决被撤销的,而仲裁协议依然有效的情况下,应当由仲裁机构重新作出裁决。
“以仲裁委违反法律程序为由”,程序违法的情况下,是应当重新开始的,但是程序错误是由仲裁机构引起的,因此仲裁费不需要再交。
律师费的问题,要看你跟你的律师的委托协议,如果是风险代理,则不用重交,如果是一般代理,这种情况看双方约定吧。

2、你跟律师协议的内容就是他代理你参与执行,这种情况下,执行被中止了,当然可以退回了。

3、这种情况是这样的,就是说,如果你们的合同里面的仲裁协议因为法院的判决,被认定无效了,则你们可以重新达成新的仲裁协议,或者向法院起诉;
但是如果以前的仲裁协议没有被认定无效,则应继续按照原仲裁协议,向仲裁机关提起仲裁申请。
仲裁协议有效的情况下,不可起诉。

回答4:

一般撤销仲裁很难。

如果被撤销,可以走法院,亦可以依据重新达成的仲裁协议进行仲裁

至于律师代理费,没有到执行程序当然可以退,另外看代理合同如何约定